梁山县人大常委会
对县法院关于民商事和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
审 议 意 见
(2016年8月31日梁山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会议通过)
梁山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法院代院长时益同所作的关于民商事和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认真履行民商事和行政审判职能,调节经济和社会关系,大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县法院的民商事和行政审判工作还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民商事审判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通过行政审判服务党委决策的主动性、实效性有待加强;审判队伍的工作能力仍需提高等。
为进一步做好民商事和行政审判工作,会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强服务大局意识,扎实做好民商事审判工作。县法院要充分认识当前民事审判工作所面临的复杂环境和艰巨任务,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着力在关注民生促和谐、突出重点保增长上下功夫,依法妥善审理在调结构、促转型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新案件。要下大气力解决执行难、类案不同判的问题,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依法打击与依法保护、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最大限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完善行政审判机制,全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要认真学习领会新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更新思想观念,从过去重“维护”向重“监督”转变,从过去重“程序”向“程序与解决争议并重”转变,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要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特别要针对行政案件存在的共性问题,做到以案释法、讲深讲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要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对征地、拆迁、环保等容易引起群体事件的行政案件,加强与政府及有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
(三)加强审判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审判人员的业务能力。要高度重视法官队伍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强化对重点岗位、重要环节的监督,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树立民事审判队伍的良好形象。要妥善解决好案多人少矛盾,优化内部人员配置,整合办案资源,努力缓解法官办案压力。要进一步加大法官教育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组织新型案件、疑难案件分析研讨,切实提高法官服务大局、驾驭庭审、处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