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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作者:57365-08-9 来源:未知 关注: 时间:2017-06-07 15:28

梁山县人大常委会

对县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报告的

审 议 意 见

 

201763日梁山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梁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法院院长时益同所作的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不断更新执行工作的理念和方式,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加大对案件的执行力度,较好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县法院执行工作还存在执行机制不健全,社会征信体系不完善,执行队伍人员不足,部分被执行人不自觉履行义务,执行工作遇到阻力、干扰等问题。

    为进一步做好执行工作,会议提出以下意见:

    一要加大执行力度,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县法院要强化责任担当,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己任,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以“真金白银”的实际兑现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要坚持严格、依法执行,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积极适用查封、扣押、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促使其履行法律义务。对有能力履行法律义务却恶意逃避执行、暴力抗拒执行的,要及时固定证据,坚决依法打击,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要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执行工作机制。要把握信息化发展带来的难得机遇,大力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在执行领域的广泛应用,实现传统执行模式向现代执行模式的有效转变。要完善信用惩戒机制,继续拓宽信用惩戒范围,真正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增加其失信成本,促使其自动履行义务。要加强执行与破产有序衔接,将被执行人中资不抵债、符合破产条件的“僵尸企业”依法转入破产程序,积极稳妥处理,并统筹做好职工安置等工作,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三要加强管理监督,切实提升执行公信力。要紧紧围绕执行中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加快建章立制,加强规范和监督,真正把执行权关进制度的笼子。要落实权力清单制度,划清执行人员的权力界限,确保每项执行行为均于法有据、有章可循。要严格按照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坚决杜绝尺度不一、应入不入的问题。要深化执行公开,保障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对执行案件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

    四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综合治理工作合力。解决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执行联动机制,主动加强与国土、公安、工商、国税、地税等单位的沟通配合,扩大点对点司法查控系统的网络对接范围,发挥好联动合力。要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为契机,配齐配强执行力量,破解执行工作案多人少的瓶颈。要用好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各类新闻媒介,公开曝光规避执行、妨碍执行、抗拒执行的典型案例,在全县营造“法律权威不容藐视、生效裁判必须履行”的诚信法治氛围。

    根据《梁山县人大常委会对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落实跟踪督办的实施办法》的规定,以上审议意见,请县法院认真研究办理,并在两个月内将办理结果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负责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有关情况要及时向主任会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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