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人大常委会
对县政府关于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工作情况
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7年6月3日梁山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梁山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崔师峰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理顺了体制机制,构建起了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的“大城管”格局。新组建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积极适应城市管理的“新常态”,主动服务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市容市貌管理、环境卫生保洁、园林绿化养护、市政路灯维护等工作职能,加大管理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在抓整治、建机制、强队伍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大幅提升了我县的城市管理水平。
会议指出:我县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控违拆违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 “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私搭乱建问题尤为突出;二是老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大,部分道路破损严重,脏、乱、堵等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三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还不够高,背街小巷、老旧小区等薄弱区域环境整治水平不高;四是市民的文明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发广告、不遵守交通规则、破坏市政设施和绿化等行为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做好城市综合管理工作,会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基础设施,提高城市服务功能。要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重点向市政公共区域管理、公用设施配置、城市园林绿化、城市道路亮化等方面倾斜,为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提供保障。要加快城市路网建设,合理设置停车场、停车泊位等等公共基础设施,强化对现有停车泊位的管理,做到尽其所用,解决市民停车难和交通拥堵的问题。要突出抓好城市美化、绿化、亮化等重要环节的规划布局和日常管理维护,不断改善城市面貌,提高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二、加大执法力度,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要加强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研究和创新,积极探索分片包干、弹性错时等执法方式方法,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积极组织执法力量,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流动设摊、占道经营、户外广告、人行道停车等专项整治;及时制止铝合金加工噪音、餐饮油烟污染等扰民现象的发生。要加大对违章建筑、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明确街道的执法主体与职责,整合街道国土、安监、城管等执法资源,壮大执法队伍,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加大巡查力度,加强“源头管控”,切实把违法建设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改进执法行为,加强城管队伍建设。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认真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做到服务、管理和执法有机结合。要搞好业务和技能培训,采用多种形式,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和考核,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积累执法经验,提高业务素质,努力塑造公正、文明、和谐、便民的城管执法形象。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投入,逐步加强城管执法设施、设备建设,提升城管执法保障水平。
四、抓好全民动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城市管理离不开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要增强市民的主人翁意识,以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为契机,通过各种形式,切实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加强对《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宣传,不断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公德意识和城管意识,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推动形成城市管理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要进一步发挥社区、居委会等社会自治组织和县直各单位的作用,建立政社互动的公共治理模式,形成政府和群众积极互动的良好局面。
根据《梁山县人大常委会对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落实跟踪督办的实施办法》的规定,以上审议意见,请县政府认真研究办理,并在两个月内将办理结果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城环工作室负责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有关情况要及时向主任会议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