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3月24日梁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017年是推进“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也是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于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中共梁山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扣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依法履行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职权,围绕中心谋发展,加强监督求实效,关注民生促和谐,努力实现换届首年工作新跨越,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进步,建设经济强县、美丽梁山做出积极贡献。
一、依法行使监督权,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1、紧紧围绕大局开展监督工作。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突出大项目建设、“三重”工作、产业发展、园区建设、城镇建设、社会治理和生态保护等工作重点,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
2、加大对民生工作的监督力度。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人大权力机关、民意机关的作用,对食品安全、精准扶贫、解决教育“大班额”、政府为民办实事、城区环境综合治理等代表关注、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监督力度,使人大工作更能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3、着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积极探索和改进监督方式,完善监督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研、专题询问、工作评议、备案审查、满意度测评和重点事项督查督办等方式,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4、加强对经济运行和预决算工作的监督。审查和批准2016年度县级决算,听取审议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制订《梁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决算审查监督办法》,探索建立预决算审查监督信息系统,不断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政府债务、重大投资项目、国有资产的审查监督,着力提高预算专业性审查水平。
5、认真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县政府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医疗卫生服务、产业发展和园区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围绕听取审议的议题,开展会前视察,形成审议意见,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6、深化专题询问工作。督促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抓好龟山河、西环城河污染综合治理专题询问问题的整改落实,巩固专题询问的成果。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视察的基础上,对改善城区环境和治理交通拥堵、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开展专题询问。认真总结专题询问工作的经验做法,不断提高专题询问的质量和水平,逐步实现常态化。
7、统筹安排视察活动。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对林业生产、农田水利建设、小区物业管理、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建设等进行专题视察,助推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8、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订《梁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试行办法》,完善“一府两院”重大事项决策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重点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针对事关我县改革发展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变更、重大项目融资、城市规划变更等重大决策事项,适时作出决议决定。
9、认真做好人事任免监督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规范工作程序,完善操作流程,认真做好拟任职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中供职报告、任后颁发任命书和向宪法宣誓等工作,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探索加强干部任后监督的有效形式,通过开展述职、评议等形式促其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三、维护宪法权威,加快建设法治梁山
10、加大普法督导力度。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对县政府依法治县、“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视察,监督促进规划实施,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提升全民法律素养。
11、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促使有关部门增强法制观念,不断改进工作,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在我县全面贯彻落实到位。
12、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健全机制,完善程序,充实人员,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制订《梁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对各项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合法性、适用性审查,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法制的统一。
13、强化司法监督。加强对司法体制改革的监督,听取审议县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14、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积极适应信访工作新形势,完善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依法受理来信来访。坚持常委会领导定期接访制度,对重大案件实施跟踪督办,着力促进问题解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15、重视代表学习培训。精心组织新一届代表履职培训,制定培训计划,以宪法及代表法等法律法规、代表履职常识为重点,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开展代表履职培训,提升代表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为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打下坚实基础。
16、抓好市县乡代表小组建设。按照代表所属行业,科学合理划分代表小组,体现代表职业特性,激发代表履职热情。抓好代表小组规范化建设,按照“六有”标准,完善软硬件设施,落实工作制度,打造代表开展日常履职的活动平台。
17、增强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实效。进一步巩固“双建双联双评”活动成果,严格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引导代表围绕中心建言献策,服务大局建功立业。组织代表开展年中调研和会前视察,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专题视察、执法检查活动。
18、加大议案建议督办力度。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夯实承办单位责任。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交办的突破小城镇发展和农村移风易俗两件大会议案实行跟踪督办,并进行两次专题视察;对重点建议实行常委会分管副主任领衔督办,相关专门委员会、机关委室靠上督办。通过书信、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的意见。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公开办理情况,增加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联系指导,推进基层人大工作
19、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履职的指导。坚持常委会领导指导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乡镇、街道人大座谈会,指导各乡镇人大规范开好一年两次的乡镇人代会和每季度一次的主席团例会。重视阵地建设,督导落实乡镇、街道人大专职人员和办公场所、设施。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对新任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副主任进行专题培训,增强人大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发挥乡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作用,督促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开展好视察、调研和代表活动,推动基层人大工作依法有效开展。
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20、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建设。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认真学习宪法和人大相关法律,通过外出考察学习、开展专题培训、举办法制讲座等多种渠道,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和履职能力。
21、强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深入开展驻村联户和精准扶贫,密切与基层群众的联系,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完善修订常委会及机关各项管理规定,切实抓好制度落实,促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22、注重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加强各专门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自身优势,围绕监督工作重点,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协助常委会扎实有效地开展监督工作。加强各专门委员会与对口部门单位的联系,及时了解工作动态,积极推动工作开展。
23、做好宣传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及上级人大的沟通联系,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办好57365-08-9信息网,开通57365-08-9微信公众号,提高人大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更好地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展示常委会和基层人大工作成效。
24、抓好机关建设。加强理论业务学习,有计划地组织机关干部外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效能建设,完善工作制度,严明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激发工作活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通过抽调乡镇、街道人大人员挂职学习、招收人事代理人员等方式,破解人大机关编制少、人员年龄结构老化的问题。改善办公环境,设立电子表决系统,提升人大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加强机关廉政建设,增强法治观念,维护人大机关良好形象。关心机关干部的生活,倾心做好老干部工作,为老干部学习、活动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扎实做好机关党的建设、行政管理、后勤保障、档案管理等工作,努力把人大机关建设成作风优良、运转高效、充满活力的和谐集体,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常委会主任会议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2017年工作要点作必要的调整和补充。
附件:1、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常委会会议议题安排
附件:2、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专题视察执法检查活动安排
附件:3、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其他重要活动安排
附件1
梁山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常委会会议议题安排
3月
1、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
2、人事任免事项;
3、其他事项。
4月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6月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6年度县级财政决算的报告,批准2016年县级财政决算;
3、对县政府改善城区环境和治理交通拥堵等工作进行专题询问。
8月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3、对县政府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工作进行专题询问。
10月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产业发展和园区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12月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向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提交的工作报告(草案);
3、听取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4、审议通过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5、其他事项。
附件2
梁山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专题视察、执法检查活动安排
3月
1、对全县林业生产工作进行专题视察(牵头单位:农业工作室;承办单位:县政府办、县林业局);
2、对龟山河、西环城河污染综合治理专题询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牵头单位:城环工作室;承办单位:县政府办、相关部门单位)。
5月
1、对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视察(牵头单位:财经工作室;承办单位:县政府办、县金融办、县人行);
2、对县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牵头单位:法制工作室;承办单位: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及有关部门);
3、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快突破小城镇发展的议案》《关于农村移风易俗的议案》的办理情况进行第一次专题视察(牵头单位:人代工委、城环工作室、法制工作室;承办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府督查室及相关部门单位)。
7月
1、对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专题视察(牵头单位:城环工作室;承办单位:县政府办、县交通局、县公路局);
2、对解决教育“大班额”工作进行专题视察(牵头单位:教科文卫工作室;承办单位:县政府办、县教体局);
3、对全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视察(牵头单位:农业工作室;承办单位:县政府办、县水利局)。
9月
1、对全县PPP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视察(牵头单位:财经工作室、城环工作室;承办单位: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住建规划局、国投公司);
2、对全县精准扶贫工作进行专题视察(牵头单位:办公室;承办单位:县政府办、县扶贫办);
3、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快突破小城镇发展的议案》《关于农村移风易俗的议案》的办理情况进行第二次专题视察(牵头单位:人代工委、城环工作室、法制工作室;承办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府督查室及相关部门单位);
4、对县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工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牵头单位:城环工作室、法制工作室;承办单位:县政府办、县住建局)。
11月
1、对县政府“七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县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视察(牵头单位:法制工作室;承办单位:县政府办、县司法局);
2、对全县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专题视察(牵头单位:城环工作室;承办单位:县政府办、县住建规划局);
3、对县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工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牵头单位:人代工委、法制工作室;承办单位:县政府办、县人社局)。
附件3
梁山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其他重要活动安排
4月—5月
1、到外地学习预决算审查监督的先进经验(牵头单位:预算工委;协办单位:办公室、研究室、财经工作室);
2、到外地学习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先进经验(牵头单位:办公室;协办单位:人代工委、研究室);
3、组织人大系统有关人员分批学习(牵头单位:人代工委;协办单位:办公室);
4、组织开展对新一届市县人大代表的履职培训(牵头单位:人代工委;协办单位:办公室、研究室);
5、到外地学习改善城区环境和治理交通拥堵专题询问经验(牵头单位:城环工作室、法制工作室;协办单位:办公室、研究室);
6、召开全县乡镇人大座谈会(牵头单位:人代工委;协办单位:办公室、研究室)。
6月
到外地学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先进经验(牵头单位:法制工作室;协办单位:办公室、研究室)。
7月
到外地学习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专题询问经验(牵头单位:教科文卫工作室;协办单位:办公室、研究室)。
9月
组织代表开展年中专题调研(牵头单位:人代工委;协办单位:办公室、研究室)。
12月
1、组织代表开展会前集中视察(牵头单位:人代工委;协办单位:办公室、研究室);
2、做好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