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县政府将县生活垃圾处理费列入
县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6年4月23日梁山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梁山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副县长赵广代表县政府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将县生活垃圾处理费列入县财政预算议案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县政府提出的议案,同意将该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县政府应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机关每年进行专项审计,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结果。
201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