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建设梁山县棚户区改造(惠馨苑小区)
项目的决议
(2017年5月19日梁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梁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梁山县棚户区改造(惠馨苑小区)项目的议案》。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议案,同意建设梁山县棚户区改造(惠馨苑小区)项目。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抓好项目的财政评审、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质量管理、资金拨付、拆迁补偿、房屋分配等环节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县人民政府要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施工进度、资金拨付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