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县政府张坊片区回迁安置意见议案的决定
(2016年4月5日梁山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梁山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提请批准张坊片区回迁安置意见的议案。会议认为,县政府提请的张坊片区回迁安置意见,符合上级有关政策要求,符合张坊片区回迁安置实际,维护了被拆迁群众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决定批准县政府提出的议案。
梁山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