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对《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
开展执法检查
9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常委及有关委室负责人,对我县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蒋衍涛,副主任林宪良、王才利、郭继田参加,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秦延信陪同。
检查组查看了金榜苑文化传媒集团、天成书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情况,视察了水泊街道、寿张集镇人社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每到一处,检查组都认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并与企业负责人和职工交流,详细了解劳动合同签订、职工社会保险办理和劳动报酬等情况。在县就业办会议室,检查组听取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座谈。
检查组对县政府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县政府及人社部门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中心,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执法监管,强力推进人社服务平台建设和服务规范化建设,全面推动了《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使《劳动合同法》在我县得到更好的贯彻实施,检查组要求:
一、进一步加大《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县政府及人社、工会等部门要认真总结推广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成功经验,继续深入广泛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维权意识,引导用人单位转变用工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意识。要创新宣传方式,利用各种宣传工具,使《劳动合同法》深入人心,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自觉形成对违反《劳动合同法》行为的社会监督。
二、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执法工作力度。要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将劳动合同签订和解除、工资支付、工作时间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执法重点,广泛深入地开展日常巡视检查和举报投诉调查,认真受理和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投诉案件,加大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指导和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
三、进一步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配合。《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主管部门和其他行业管理部门以及工会组织、司法机关的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县政府应在明确职责基础上,建立部门协调合作机制,整合力量,形成合力,确保《劳动合同法》在全县的有效实施。
四、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按照精干高效的要求,增加必要的投入,配足配强劳动保障执法人员;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进一步促进《劳动合同法》在全县的深入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