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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对《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作者:57365-08-9 来源:未知 关注: 时间:2015-02-26 17:01

县人大对《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5月29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蒋衍涛,副主任林宪良、郭建华、王才利、郭继田,带领部分县人大常委、人大代表及有关委室负责人,对我县贯彻实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首先查看了富民奶牛场、恒祥制衣、兴沃稼蘑菇基地等妇女创业就业示范点,视察了小路口镇董吕村留守儿童活动站、水泊街道郝山头村妇女儿童活动家园。检查组每到一处都认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仔细询问、认真察看,提出了许多指导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在郝山头村会议室,检查组听取了县妇联及卫生局、人社局等有关单位贯彻实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的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座谈。

    检查组对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所取得了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协调各方力量,强化各项措施,着力解决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初步形成了“政府领导、妇儿工委主管、妇联牵头、各方齐抓共管”的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格局,使《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在我县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

    为更好的贯彻实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检查组要求:

    一是要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在宣传《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上下功夫,营造关爱、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社会环境,切实提高妇女儿童依法维权的能力和全社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二是要强化执法,维护权益。要加大法律救助和司法保护,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活动,严惩犯罪分子;要采取有效措施,清理农村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村规民约”,切实解决好农村男女享有同等土地承包权益和补偿权益等。

    三是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妇联、卫生、教育、人社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协调保障机制,让妇女儿童的合法权利得到更广泛地体现和有效保障,切实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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