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县人大常委会召集部分县人大常委、人大代表和有关委室人员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县政府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工作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蒋衍涛,副主任林宪良、郭建华、王才利、郭继田参加,副县长孙颖陪同。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公交公司老年人免费乘公交办理点、马营镇中爱老年公寓等服务单位、养老机构进行了实地察看,全面了解我县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贯彻、执行情况。在马营镇会议室,检查组听取了县政府及老龄办、有关乡镇的工作汇报,并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和讨论。
检查组对县政府及老龄办、有关单位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县政府认真落实有关政策法规,把关爱老年人生活、保障老年人权益作为重要的民生工作来抓,在建立健全制度,强化保障措施,提升服务水平,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条件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事业发展格局,营造了敬老、养老、助老的浓厚氛围,有效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有力提升了老年人的幸福指数。
为进一步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检查组要求:
(一)加大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力度。做好老龄工作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程,县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老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老龄事业作为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推动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把学习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纳入普法教育规划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人民群众尊老敬老观念和依法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意识。
(二)加强养老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要进一步加大对全县敬老院和养老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力促全县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再上新台阶。要充分吸取个别地区敬老院发生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深入开展对敬老院和养老中心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要加强和医疗卫生部门的合作,积极推广马营中爱养老中心“医养结合”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结合的新模式,不断提高全县敬老院和养老中心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抓好老年人维权工作。进一步加强老年人维权体系建设,积极构建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乡镇、街道司法所为工作站,村街为联络点的法律援助网络,及时调解涉老纠纷,推进老年人维权工作的深入开展。老龄办、司法、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起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满足老年人对法律援助服务的新需求。
(四)积极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随着老年群体的不断扩大、寿命的不断延长、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发挥老年人的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为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更好地发挥老年人的作用,是老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护老年人权益的应有之义。要按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开展传授科学文化知识、参与青少年教育、提供咨询服务、举办公益事业、参与社会管理和社区服务等活动。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推进城市、社区和村活动场所的合理配置,经常性地开展老年人文体活动,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真正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