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对《旅游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11月25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常委、人大代表及有关委室负责人,对我县贯彻实施《旅游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蒋衍涛,副主任林宪良、郭建华、王才利、郭继田参加,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秦延信陪同。
检查组查看了水泊梁山影视基地、梁山泊水库、郝山头采摘园、杏花村酒文化体验馆、水浒大酒店等旅游项目和旅游企业。每到一处,检查组都认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详细了解项目进展、企业运行、经营收入、旅游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在县旅游开发建设指挥部,检查组听取了县政府及旅游部门贯彻实施《旅游法》的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座谈。
检查组对近年来旅游产业发展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对《旅游法》实施一年来在梁山的贯彻执行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县政府及旅游局紧紧围绕“工业强县、文化名城、生态和谐家园”的目标定位,坚持“山水城一体建设、城市景区同步开发”的思路,高点定位、高标建设、广泛推介、多元融资,强力推进旅游开发,加速旅游产业发展,打响了“天道水浒·大义梁山”的旅游品牌,为提升梁山城市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进一步做好旅游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检查组要求:
一、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形成精品旅游线路。要继续坚持“项目引领”,加快推进水泊梁山影视基地、法兴寺、梁山泊平原水库、东入口门区等在建旅游项目进度,充实水浒文化内涵,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延长游客滞留时间,带动住宿、餐饮、娱乐、购物等产业发展,提高旅游经济效益。要做好宋代风情社区、十里杏花村旅游度假区、梁山泊山南水寨度假区等项目的详规编制工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旅游项目落地达效。
二、完善旅游配套设施,提升旅游承载功能。要按照“宜居宜游”的原则,发展城市旅游,建设水浒文化主题城市,增强城市游览和配套服务功能,重点兴建城市旅游综合体,开发城市中央休闲区。要培育市场主体,激活民间投资旅游产业的热情,扎实开展旅游饭店“评星晋级”,评定一批旅游特色村、农家乐等市场主体,发掘梁山名吃和特产,满足游客多样化消费需求。
三、加大宣传营销力度,叫响“大义梁山”品牌。要紧紧围绕打造“天道水浒·大义梁山”的旅游品牌,加强宣传营销工作。要进一步规范壮大专业宣传营销团队,积极组织考察踩线、外出推介活动,展示梁山旅游新面貌;要继续挖掘地方文化内涵,创新文化主题活动,培育提升一批梁山旅游节事品牌。
四、加强旅游质量监管,提高行业服务水平。要认真学习贯彻《旅游法》,定期开展宣传培训工作,根据《好客山东服务标准》的内容,推行标准化、亲情化、人性化服务,打造“好客梁山”服务品牌。要切实加大旅游执法检查力度,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活动,确保我县旅游经营有口碑、服务无投诉、安全无事故、人员无伤亡、行为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