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郭永东辞去梁山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5年10月28日梁山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郭永东辞去梁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梁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