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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的意见

作者:57365-08-9 来源:未知 关注: 时间:2015-05-13 16:19

    为深入开展“双建双联双评”活动,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联系,加强对人大代表的监督,促进人大代表更好地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按照代表法有关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现就开展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述职对象

    驻梁市人大代表和县、乡两级人大代表。

    二、述职方式

    人大代表述职采取口头或书面两种形式,以口头述职为主。市人大代表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常委会会议进行评议;县级人大代表的述职由乡镇人大或县直代表组统一组织,向选民代表述职;乡镇人大代表向本选区选民代表述职。

    三、述职内容

    述职的内容是选任人大代表职务以来履行职责的情况,主要包括:

   (一)人代会期间工作情况

    主要是出席会议,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审议发言,表决各项决议决定,参加各项会议活动,提出议案建议等情况。

    (二)闭会期间活动情况

    1、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

    2、出席和列席本级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大会议,督促和协助“一府两院”开展工作情况;

    3、参加代表小组活动,进行视察、检查、调研、评议、学习、培训等情况;

    4、联系选民和选举单位,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意见要求,推动和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情况;

    5、在本职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心工作,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中发挥作用情况;

    6、树立“四德”观念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

    四、时间安排

    今年6月和10月,县人大常委会分别组织5名市人大代表在常委会进行述职,明年上半年完成述职评议工作任务。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今年11月底前完成。乡镇人大代表的述职,可以以选区为单位单独组织,也可以结合乡镇对村两委干部工作考核时一并进行。同是市、县、乡镇三级人大代表的,参加县级代表的述职。

    五、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

    1、制定具体计划。市人大代表述职由县人大常委会制定计划并负责落实;县、乡镇人大代表由各乡镇、县直各代表组制定实施方案和日程安排并负责落实,实施方案和日程安排报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

    2、确定和推选选民代表。各乡镇、县直各代表组要做好选民代表的推选工作。参加县级代表述职评议的选民代表,按选民比例推选,每乡镇不少于100人;参加乡镇代表述职会议的选民代表比例由各乡镇确定。选民代表应当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办事公道,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社会各条战线、各个行业都应推选一定数量的选民参加述职评议大会。

    3、撰写述职报告。述职代表在述职前应通过走访选民等形式广泛征求选民意见,形成书面述职报告。述职报告要做到内容翔实、重点突出,既要肯定履职中的成绩,也要找出问题和不足,客观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二)述职评议阶段

    1、主持人讲话。讲明人大代表述职的意义及有关注意事项,介绍述职代表的基本情况。

    2、代表作述职报告。述职代表向县人大常委会或选民代表作实事求是的述职报告。

    3、分组审议或选民代表发言。对市人大代表的述职报告,县人大常委会采取分组讨论的办法进行审议,由专人记录讨论情况,会议集中听取各组讨论情况汇报。对县、乡镇人大代表的述职,采取“面对面”进行评议的方法,由选民代表对述职代表作出客观、实事求是的评价,提出建议、意见。

    4、填写评议票。由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或选民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述职代表进行评议,评议票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

    5、公布评议结果。述职代表获得“满意”票在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的定为“满意”等次;“满意票”、“基本满意票”合计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的定为“基本满意”等次;“满意票”、“基本满意票”合计达不到三分之二的定为“不满意”等次。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计票,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宣布计票结果。

    (三)总结整改阶段

    述职代表根据评议意见制订整改措施。县人大代表的述职报告、评议结果报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备案,并整理存档。乡镇人大代表的述职报告和评议结果由乡镇人大整理存档。

    六、结果运用

    县人大常委会将把代表述职评议情况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对履行代表职责好,评议满意度高的,作为推荐下一届人大代表候选人和优秀人大代表的重要条件。对一次评议为“基本满意”或“不满意”的,帮助其查找原因,提出努力方向,促其整改;对连续两次评议为“不满意”的,劝其辞去代表职务直至罢免。

    七、组织领导

    人大代表述职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统一指导下,由各乡镇人大、县直各代表组负责组织实施。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具体指导、督促和检查述职工作开展情况。各乡镇人大和县直各代表组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不断总结经验,推动人大代表述职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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